国内刊号:11-2928/R
国际刊号:1003-9961
发布日期:
作者:钟爱华,徐兰兰,陈远峰,李静,李淑珍
关键词:道路交通伤害, 死亡率, 疾病负担, 趋势分析
目的了解2013—2023年广东省深圳市某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流行病学特征和疾病负担。方法资料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系统。 采用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及平均减寿年数(AYLL)、潜在减寿年数率(PYLLR)、标化潜在减寿年数率(SPYLLR)等指标描述死亡及减寿特征。 采用SPSS 25.0和Joinpoint 5.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某区道路交通伤害年均死亡率为1.47/10万,年均标化死亡率为4.32/10万,其中男性高于女性(χ2=8.314,P<0.05);全人群中65岁及以上组死亡率最高,达11.56/10万。 该区道路交通伤害标化死亡率随时间变化趋势不明显年度变化百分比(APC)=3.72%,P=0.302。 2013—2023年该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员构成以行人、骑摩托车人员和骑脚踏车人员为主,其中骑脚踏车人员和骑摩托车人员的标化死亡率随时间变化呈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行人死亡率变化未见显著上升或下降趋势。 2013—2023年该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造成的全人群AYLL呈下降趋势(t=−3.571,P<0.05),PYLLR及SPYLLR没有明显变化趋势(t=−1.508,t=−1.200,均P>0.05);男性的AYLL、PYLLR及SPYLLR均大于女性(t=2.754,t=4.867,t=5.747,均P<0.05)。结论2013—2023年深圳市某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基本维持在一定水平,死亡率随时间变化趋势不明显;道路交通伤害仍是该区寿命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需在加大综合防控力度的基础上对危险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安全教育工作。
来源:2025年第11期
《疾病监测》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