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928/R
国际刊号:1003-9961
发布日期:
作者:陈亿雄,张文倩,任萌,李静,李苑
关键词:监测, 居民, 非正常死亡, 分布, 趋势
目的了解2012—2020年广东省深圳市某区居民非正常死亡的分布特征,为制定相关防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死亡资料来源于深圳市死因监测系统,常住人口数据来自于深圳市某区统计年鉴。 死亡数据参照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次修订本(ICD-10),编码V00~Y34被认定为非正常死亡,选取非正常死亡人口数计算非正常死亡率。 应用Joinpoint回归分析经年龄调整的标化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变化趋势,采用χ2检验比较非正常死亡率在不同性别和年龄段间的差异。 统计非正常死亡的死因构成及顺位,并采用潜在减寿年数(PYLL)和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PYLL)衡量非正常死亡带来的寿命损失人年数。结果2012—2020年深圳市某区居民非正常死亡累计2 806人,标化非正常死亡率为9.81/10万人; 2012—2020年深圳市某区居民标化非正常死亡率呈现缓慢上升趋势,年度变化百分比与平均年度变化百分比均为5.60% (95%置信区间:−5.90%~18.60%)。 男性非正常死亡率为12.84/10万人,大于女性的6.10/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21.392,P<0.001)。≥ 65岁年龄组的非正常死亡率最高,达10.13/10万人,其次是15~64岁年龄组(9.95/10万),0~14岁年龄组非正常死亡率最低(8.95/10万),各年龄组的非正常死亡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616,P=0.270)。 深圳市某区居民5种主要死因中非正常死亡的PYLL和APYLL均为最高,恶性肿瘤次之。 意外损伤的其他外因排在非正常死亡死因顺位第1位。 非正常死亡PYLL最高为故意自害,其次为意外损伤的其他外因;而非正常死亡APYLL前3位分别是加害、意图不确定的事件造成的损伤、故意自害。结论应进一步构建安全的作业环境,加强对男性、老年人以及工人重点人群的安全保护,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大力建设健康养老体系和非正常死亡的危机干预机制。
来源:2024年第8期
《疾病监测》期刊编辑部